發生巨額贖回時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順延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基金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
2)部分順延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基金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支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基金投資者未能贖回部分,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贖回開放日繼續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贖回的部分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贖回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先權并以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如基金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者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部分順延贖回不受單筆贖回最低份額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