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銀瑞信年年惠信托產品型養老金產品變更生效的公告
2017-06-08
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人社部令第11號)、《關于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24號)等法律法規規定及《工銀瑞信年年惠信托產品型養老金產品投資管理合同》約定,并經2017年6月8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確認海富通混論信托型等養老金產品變更的函》(人社廳函【2017】142號)確認備案通過,工銀瑞信年年惠信托產品型養老金產品(以下簡稱“產品”)自備案通過之日起變更為以分期賬戶為單位,分期發行的契約型不定期開放式養老金產品,投資管理人同時對產品的投資比例、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投資限制、風險揭示等內容進行調整。本產品登記號不變,投資管理人和注冊登記人仍為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行仍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