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分類說明
【公募基金】
一、股票型基金
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股票的,為股票基金。股票基金按照主動、被動操作方式,特定行業、特點主題與份額分級等維度分為普通股票型基金、行業主題股票型基金、指數股票型基金、股票ETF、分級子基金合計5個二級分類。
普通股票型基金是指投資于股票市場,業績比較基準是市場規模股票指數,采取主動操作方式的股票基金。
行業主題股票型基金是指投資于特定股票行業,業績比較基準是特定行業股票指數,采取主動操作方式的股票基金。股票行業分類參考證監會、交易所、指數公司等分類方法。
指數股票型基金是指以標的股票指數為主要跟蹤對象進行指數化投資運作,采取被動操作方式的股票基金。
股票ETF基金是指股票可以認購申購基金份額,基金份額可以贖回股票的特殊的指數股票型基金。股票ETF基金實質也是指數股票型基金,但為了突出ETF而單獨形成分類。
分級子基金基金是指通過基金合同約定的風險收益分配方式,將基金份額分為預期風險收益不同的子份額,包括母基金(基礎)份額、A份額和B份額?;A份額劃入指數股票型基金。份額分級基金是在交易份額層面的基金分類,不涉及主基金層面的基金分類。
二、混合型基金
混合基金是指投資于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或其他基金份額,并且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基金投資的比例不符合《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規定的基金。
混合基金根據基金資產投資范圍與比例及投資策略分為偏股混合型基金、靈活配置型基金、股債平衡型基金、偏債混合型基金四個二級類別。
一般來說,股票投資下限80%是股票基金主要特征,債券投資下限80%是債券基金主要特征。同理,股票投資下限60%是混合基金中偏股基金的主要特征,債券投資下限60%是混合基金中偏債基金的主要特征。
偏股混合型基金指基金名稱自定義為混合基金的,基金合同載明或者合同本義是以股票為主要投資方向的,業績比較基準中也是以市場規模股票指數為主的混合基金。
靈活配置型基金是指基金名稱自定義為混合基金的,基金名稱中必須有“靈活配置”4個字,基金合同載明或者合同本義是股票和債券等大類資產之間較大比例靈活配置的混合基金。
股債平衡型基金指基金名稱自定義為混合基金的,但又不是靈活配置型基金的,基金合同載明或者合同本義是股票與債券配置比例比較均衡,業績比較基準中的股票比例值與債券比例值在40%-60%之間。個別基金由于業績比較基準股票比例值、基金名稱自定義等接近該分類劃分標準的,按照分類靠檔原則也劃入該分類。
絕對收益目標基金是指基金名稱自定義為混合基金的,基金合同載明基金投資運作比較寬泛,沒有明確的投資方向,沒有股票、債券80%比例的最低持倉要求,業績比較基準為銀行定期存款收益或者定期存款收益基礎上增加某個固定值或者某個年化固定值的混合基金。絕對收益目標基金并不能保證保本和保證收益,僅是追求絕對收益目標。
偏債混合型基金指基金名稱自定義為混合基金的,基金合同載明或者合同本義是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方向的,業績比較基準中債券比例值超過70%的混合基金。
三、 債券基金
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債券的,為債券基金。債券基金按照投資范圍與投資目標等不同分為中短期純債債券型基金、長期純債債券型基金、普通債券型基金(一級債基)、普通債券型基金(二級債基)、短期理財債券型基金、指數債券型基金六個二級類別。
中短期純債債券型基金指僅投資于剩余期限不超過三年的債券資產,主要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不投資股票、可轉債等權益資產或者含有權益的資產的債券基金。
長期純債債券型基金。指僅投資于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不投資股票、可轉債等權益資產或者含有權益的資產的債券基金。一般基金合同沒有明確投資標的的期限限制。
普通債券型基金(一級債基)是指以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為主,不投資股票等權益資產,但可投資轉債,持有因可轉債轉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股票派發或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分離交易的權證等資產的債券基金。
普通債券型基金(二級債基)是指以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為主,可投資于公開發行上市的二級市場股票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權證等其它金融工具的債券基金。
短期理財債券型基金是指基金名稱自定義為短期理財基金的,采用攤余成本法計價的債券基金。
指數債券型基金是指以標的債券指數為主要跟蹤對象進行指數化投資運作的債券基金,包括債券ETF。包括債券ETF基金是指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跟蹤債券指數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
四、貨幣市場基金
貨幣市場基金是指僅投資于貨幣市場工具,每個交易日可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基金。在基金名稱中使用“貨幣”、“現金”、“流動”等類似字樣的基金視為貨幣市場基金。
五、QDII基金
QDII 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的英文首個字母縮寫,是指根據《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募集設立的基金。
六、商品型基金
商品型基金是指以商品現貨合約、商品期貨合約、商品基金或商品主題類資產為主要投資標的的類型產品,包括黃金ETF與聯接基金、黃金主題基金、原油主題基金等。
七、基金中基金(FOF)
FOF基金在適用法律規則上分為(常規)FOF基金與養老目標FOF基金,前者適用《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2號——基金中基金指引》,后者適用《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
(一)普通基金中基金(FOF)
根據中國證監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2號——基金中基金指引》,基金中基金(FOF)是指將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的基金份額的基金。
普通基金中基金(FOF)根據基金投資標的及投資方向的不同,可以劃分為股票型FOF、債券型FOF、貨幣型FOF、混合型FOF、其他類型FOF五個二級分類。
1、股票型FOF是指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股票型基金份額(包括股票指數基金)。
2、債券型FOF是指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債券型基金份額(包括債券指數基金)。
3、貨幣型FOF是指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貨幣市場基金份額,且剩余基金資產的投資范圍和要求應當與貨幣市場基金一致。
4、混合型FOF是指投資于股票型基金份額、債券型基金份額、貨幣市場基金份額以及其他基金份額,且不符合股票型基金中基金、債券型基金中基金、貨幣型基金中基金等相關要求的。
5、其他類型FOF是指FOF將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其他某一類型的基金。例如FOF將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于商品期貨基金份額的,為商品期貨基金中基金。
(二)養老目標基金中基金(FOF)
根據中國證監會《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養老目標基金是指以追求養老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為目的,鼓勵投資人長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資產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資組合波動風險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養老目標基金應當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形式運作。采取基金中基金形式的養老目標基金簡稱為養老目標FOF基金。養老目標FOF基金應當采用成熟穩健的資產配置策略,控制基金下行風險,追求基金長期穩健增值。投資策略包括目標日期策略、目標風險策略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策略。
養老目標基金應當采用定期開放的運作方式或設置投資人最短持有期限,與基金的投資策略相匹配。養老目標基金定期開放的封閉運作期或投資人最短持有期限應當不短于1年。
養老目標基金定期開放的封閉運作期或投資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1年、3年或5年的,基金投資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貨基金和黃金ETF)等品種的比例合計原則上不超過30%、60%、80%。
養老目標FOF基金根據投資策略,分為采取目標日期策略的養老目標日期FOF與采取目標風險策略的養老目標風險FOF。
養老目標日期FOF基金是指采用目標日期策略的基金,隨著所設定目標日期的臨近,逐步降低權益類資產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權益類資產的配置比例。權益類資產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養老目標風險FOF基金是指采用目標風險策略的基金,應當根據特定的風險偏好設定權益類資產、非權益類資產的基準配置比例,或使用廣泛認可的方法界定組合風險(如波動率等),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基金組合風險。采用目標風險策略的基金,應當明確風險等級及其含義,并在招募說明書中注明。
(三)交易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
根據中國證監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2號——基金中基金指引》,交易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即ETF聯接基金)是指將絕大部分基金資產投資于跟蹤同一標的指數ETF(即目標ETF),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表現,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采用開放式運作方式的基金。ETF聯接基金是一種特殊的基金中基金。ETF聯接基金持有目標ETF的市值,不得低于該聯接基金資產凈值的90%。
八、互認基金
互認基金是指依照香港法律在香港設立、運作和公開銷售,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在內地公開銷售的單位信托、互惠基金或者其他形式的集體投資計劃。
九、基礎設施基金
根據《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是指同時符合下列特征的基金產品:
(一)80%以上基金資產投資于基礎設施資產支持證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額;基金通過基礎設施資產支持證券持有基礎設施項目公司全部股權;
(二)基金通過資產支持證券和項目公司等載體(以下統稱特殊目的載體)取得基礎設施項目完全所有權或經營權利;
(三)基金管理人主動運營管理基礎設施項目,以獲取基礎設施項目租金、收費等穩定現金流為主要目的;
(四)采取封閉式運作,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額的90%。
【養老金產品】
養老金產品是由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發行的、面向企業/職業年金基金定向銷售的年金基金標準投資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