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工銀瑞信國際原油證券投資基金(LOF) | |
基金簡稱 |
工銀國際原油(QDII-LOF) (原工銀標普全球自然資源指數(QDII-LOF)) (本基金已結束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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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碼 | 人民幣份額:164815 | |
申購起點 | 10元 | |
成立日期 | 2016年12月6日 | |
基金類型 | 股票型 | |
運作方式 | 上市契約型開放式(LOF) | |
基金管理人 |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境外資產托管人 | 布朗兄弟哈里曼銀行 | |
基金經理 | 趙栩先生 | |
投資目標 | 在嚴格控制組合風險的前提下,投資于境外市場原油基金和原油相關商品類基金(包括ETF),力爭為投資者實現對國際市場原油價格走勢的有效跟蹤。 | |
投資范圍 | 包括法律法規允許的、在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監管機構登記注冊的公募基金(包括ETF);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等固定收益類證券;銀行存款、可轉讓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票據、商業票據、回購協議、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為對沖匯率風險,可以投資于外匯遠期合約、外匯互換協議、利率期權等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工具;以及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投資于基金(含ETF)的資產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其中投資于原油及原油相關商品類基金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持有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若法律法規變更或取消本限制的,則本基金在履行相關程序后按變更或取消后的規定執行)。 原油及原油相關等商品類基金包括跟蹤原油指數、原油期貨指數、能源、天然氣類商品指數的基金(包括ETF),或業績比較基準90%以上基于原油指數、原油期貨指數、能源、天然氣類商品指數的基金(包括E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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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比較基準 | Brent原油期貨主力合約收益率(匯率調整后)*45%+ WTI原油期貨主力合約收益率(匯率調整后)*45%+人民幣活期存款收益率(稅后)*10%。 | |
風險收益特征 | 本基金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資于境外市場原油基金和原油相關商品類基金(包括ETF),力爭實現對國際市場原油價格走勢的有效跟蹤。因此本基金屬于證券投資基金中的較高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的基金。 | |
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 由于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分別以其申購時的幣種計價,基金收益分配幣種與其對應份額的申購幣種相同。本基金同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