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工銀瑞信粵港澳大灣區創新1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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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簡稱 | 工銀灣創100ETF聯接 | |
基金代碼 |
A類:008052 C類:008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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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起點 | 1元 A類: C類:
本基金可通過直銷電子自助交易系統用工銀貨幣A(482002)、工銀薪金貨幣A(000528)、 工銀如意貨幣A(003752)、工銀如意貨幣B(003753)進行0費率轉換(僅適用于個人投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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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19年12月25日 | |
基金類型 | 基金中基金 | |
運作方式 | 契約型開放式 | |
基金管理人 |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經理 | 史寶珖先生、李銳敏先生 | |
風險評定 | 根據《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風險等級評價體系》,本基金的風險評級為中風險(R3)。 | |
投資目標 | 主要投資本基金目標ETF,采用指數化投資,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 |
投資范圍 |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目標ETF基金份額、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 (含存托憑證) 。此外,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創業板、 依法發行上市的其他港股通標的股票 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 、存托憑證 )、股指期貨、債券(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券、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可交換債券、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同業存單、現金,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以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投資于目標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 9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 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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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比較基準 |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粵港澳大灣區創新100指數收益率×95%+銀行人民幣活期存款利率(稅后)×5%。 | |
風險收益特征 | 本基金以工銀瑞信粵港澳大灣區創新1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為主要投資品種,為股票型基金,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為ETF聯接基金,通過投資于目標ETF(工銀瑞信粵港澳大灣區創新1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跟蹤標的指數表現,具有與標的指數以及標的指數所代表的證券市場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 |
紅利分配政策 |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分配收益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額類別內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后的單位凈值自動轉為對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基金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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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日查詢 | 2024年港股通日歷表 | |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 點擊查看《工銀灣創100ETF聯接A基金產品資料概要》詳情 點擊查看《工銀灣創100ETF聯接C基金產品資料概要》詳情 |
標題 | 日期 |
費用種類 |
A類基金份額 |
C類基金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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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
費率 |
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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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費率 |
M<100萬 |
0.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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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M<300萬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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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M<500萬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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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0萬 |
按筆收取,1,000元/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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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費率 |
M<100萬 |
1.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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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M<300萬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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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萬≤M<500萬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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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0萬 |
按筆收取,1,000元/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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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回費率 |
Y< 7天 |
1.5% |
Y< 7天 |
1.5% |
7天≤Y<1年 |
0.5% |
7天≤Y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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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Y<2年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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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Y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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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服務費 |
無 |
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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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費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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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費 |
0.05% |
注:M為認、申購金額,Y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自注冊登記系統確認之日起開始計算,至該部分基金份額贖回確認日止,且基金份額贖回確認日不計入持有期。
養老金客戶費率優惠說明:
1、我司決定自2020年12月25日起,在直銷柜臺渠道面向養老金客戶開展旗下所有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費率優惠活動,活動期間,對于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柜臺渠道申購的養老金客戶,享受申購費率1折優惠(僅限前端收費模式)。基金招募說明書規定該類客戶實施特定申購費率的,如該特定申購費率是普通申購費率的1折,則不再享有費率優惠;如該特定申購費率高于普通申購費率的1折,則按照普通申購費率1折優惠處理。
2、養老金客戶指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企業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職業年金計劃、養老目標基金、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將發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并按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本報告期自2024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u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
項目 |
金額(元) |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
1 |
權益投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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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票 |
- |
- |
2 |
基金投資 |
36,237,826.96 |
94.08 |
3 |
固定收益投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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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債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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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支持證券 |
- |
- |
4 |
貴金屬投資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
- |
6 |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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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
- |
7 |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
2,273,808.17 |
5.90 |
8 |
其他資產 |
7,465.01 |
0.02 |
9 |
合計 |
38,519,100.14 |
100.00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額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分項之和與合計可能有尾差。
u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資明細
序號 |
基金名稱 |
基金類型 |
運作方式 |
管理人 |
公允價值(元) |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
1 |
灣創ETF |
ETF基金 |
交易型開放式 |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6,237,826.96 |
94.59 |
u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
名稱 |
金額(元) |
1 |
存出保證金 |
2,070.53 |
2 |
應收證券清算款 |
- |
3 |
應收股利 |
- |
4 |
應收利息 |
- |
5 |
應收申購款 |
5,394.48 |
6 |
其他應收款 |
- |
7 |
其他 |
- |
8 |
合計 |
7,465.01 |
標題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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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工銀灣創100ETF聯接基金的成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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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成立日期為2019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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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工銀灣創100ETF聯接基金的投資目標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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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要投資本基金目標ETF,采用指數化投資,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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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工銀灣創100ETF聯接基金的投資范圍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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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主要投資于目標ETF基金份額、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 (含存托憑證) 。此外,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創業板、 依法發行上市的其他港股通標的股票 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 、存托憑證 )、股指期貨、債券(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券、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可交換債券、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同業存單、現金,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本基金可以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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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工銀灣創100ETF聯接基金投資組合比例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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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目標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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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工銀灣創100ETF聯接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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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 粵港澳大灣區創新100指數收益率×95%+銀行人民幣活期存款利率(稅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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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工銀灣創100ETF聯接基金風險收益特征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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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以工銀瑞信粵港澳大灣區創新1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為主要投資品種,為股票型基金,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為ETF聯接基金,通過投資于目標ETF(工銀瑞信粵港澳大灣區創新1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跟蹤標的指數表現,具有與標的指數以及標的指數所代表的證券市場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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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工銀灣創100ETF聯接基金紅利分配政策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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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分配收益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額類別內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后的單位凈值自動轉為對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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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工銀灣創100ETF聯接基金的贖回到賬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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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申請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款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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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工銀灣創100ETF聯接基金的申購與贖回的原則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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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5、辦理申購、贖回業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基金管理人必須在新規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資者辦理申購、贖回等業務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手續、辦理時間、處理規則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定的前提下,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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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工銀灣創100ETF聯接基金在申購金額、贖回份額、賬戶保留份額上有什么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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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申購時,投資者通過其他銷售機構網點每筆申購本基金的最低金額為1元人民幣(含申購費),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人民幣(含申購費);通過本基金管理人電子自助交易系統申購,每個基金賬戶單筆申購最低金額為1元人民幣(含申購費),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人民幣(含申購費)。實際操作中,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為準。 投資人將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資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2、每次贖回基金份額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點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贖回。實際操作中,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為準。 通過本基金管理人電子自助交易系統贖回,每次贖回份額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基金管理人電子自助交易系統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贖回。 3、基金管理人對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暫不設上限限制。 4、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模予以控制。具體規定請參見相關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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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工銀灣創100ETF聯接基金后何時可以查詢基金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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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請日(T 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 T+1 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 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應在 T+2 日后(包括該日)及時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功或無效,則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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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什么是工作日、T日、T+n日、開放日和開放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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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申請的開放日 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的工作日(若該工作日為非港股通交易日,則本基金不開放) 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在基金開放日,投資者提出的申購、贖回、轉換申請時間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當日收市時間(目前為15:00)之前,視為當日的交易申請;如果投資者提出的申購、贖回、轉換申請時間在上海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當日收市時間之后,則視為下一開放日的交易申請。認購期間的工作日和交易時間可另行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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